看看古代人过年都玩儿什么
没有网络,也没有便利的交通工具,生活在古代的人会不会比较无聊呢?如果以为古代物资匮乏,娱乐项目也少,那你可就错了,因为古代人的假期娱乐不仅丰富多彩,还富有诗情画意呢!
要和小伙伴们愉快地玩耍,首先得有假期,那么古代的春节期间到底有没有法定假期呢?
唐朝
春节期间按单双号上朝、休假
唐玄宗颁布的红头文件《假宁令》写道:“元正、冬至,各给假七日。”“元正”指的就是新年(正月初一),唐朝春节是按“元正前后各三日”放的。也就是说,初一之前放假三天,初一之后放假三天,加上初一,刚好七天假。
也不是所有的唐朝人都按照法定的春节假期休假。有的人可以提前休假,例如私塾先生和学生,一般腊月二十就能放假,正月二十才开课。有的人没有固定的休假,像农民,必要的时候,大年初一也要到庄稼地里劳作。孟浩然有一首诗叫《田家元日》,这首诗里有两句:“桑野就耕父,荷锄随牧童。”说的就是大年初一那天,还能见到农民劳动。
某些官员也不一定能享受到春节假期,因为唐朝有两个规矩。第一,大年初一那天文武百官和高级地方官必须早早地上朝给皇帝拜年。这个规矩使得京官和高级地方官不能在初一当天跟家人团聚,至少是先跟皇帝团聚,退了朝之后才能跟家人团聚。第二个规矩就是,地方行政长官在春节期间严禁离开衙门回老家。这个规矩断绝了地方官在老家过年的可能性。
到了唐德宗在任的时候,春节期间照样上朝,大臣们叫屈,于是他决定,单号上朝,双号休假。结果唐朝高级官员们就出现了一个奇特现象:腊月二十八放年假,腊月二十九上班,大年三十继续放假,大年初一接着上班,初二又放假,初三又上班……
宋朝
地方官员腊月二十“封印”回家过年
在宋朝,春节放假7天(一般也是大年初一加前后各3天),元宵放假7天,加一块儿接近半个月。宋太祖其父腊月初七去世,由此形成惯例,前后共放假3天。宋仁宗其母腊月初十生日,放假3天。旋即,冬至来临,放假7天。随即,天庆节,放假7天。于是,一个多月的春节长假诞生了。
如果是地方官员,还有项特殊福利,每年腊月二十“封印”,停止公务,回家过年省亲。只要在第二年正月二十赶回衙门“开印”办公就行。但如果是京城的高级官员,初一则不得休假。先在家守岁,凌晨就得穿戴整齐进宫,开“正旦大朝会”:百官给皇帝拜年(朝贺),俗谓“排正仗”。会后,皇帝赏赐每人一朵帽花,插在官帽上,举办家宴时得戴着,喝屠苏酒、饮术汤时,也得戴着。
除了朝会还有宴席。年前冬至,皇家要设宴。初一办朝会,要吃正旦宴,规模宏大,允许臣僚带家属。普通的朝会之后,也安排吃喝,叫“赐食”。赐食又称“廊餐”或“廊下餐”,据《宋会要》记载,廊下餐宴席安排在左、右勤政门北的东、西两廊下,文官坐东廊,武官坐西廊,规矩森严。
普通百姓则没这么多约束。从正月初一开始,开封府就会“通知”允许关扑三天。关扑是一种以商品为赌注的购物方式。食物、蔬菜、鸡鸭鱼肉、水果、鲜花、木炭、绸缎、珠宝、化妆品、衣服鞋子、梳子、帽子、玩具各类百货,甚至酒楼的饭卡酒牌,都可以参加关扑。参加者愿赌服输,可能花费一万钱,还买不到一个柑橘。
正月期间,开封会沿街搭起彩棚。享有自由时间的百姓们,在御街(皇宫正南的大街)一带,可以看灯会,欣赏歌舞百戏,遍地喧哗,声震十里。吞铁剑的、玩木偶的、演杂剧的、说书的、吐五色水儿的、炼丹的、弹琴吹箫的、驯猴的,甚至驯鱼的、驯蝴蝶的、驯蚂蚁的……摩肩接踵,花团锦簇。
明清
冬至、元旦、元宵节,一休就休一个月
到了明朝时期,朝廷在逐渐削减甚至取消“旬休”制后,全年只规定了三个主要的节庆,即春节、冬至和皇帝诞辰。加上元旦、元宵、中元(农历七月十五)等,每年休假只有五十多天。后来在三个假日的基础上增添了寒假,并将春节和寒假的假期均延长至一个月。
清朝前期的休假制度基本上沿袭明朝。不过后来又规定冬至、元旦、元宵三个节假以“封印”休长假的方式贯通,前后也有约一个月的时间。因此,每至“封印”之日,官员们都会邀请同僚欢聚畅饮,“以酬一岁之劳”。
古代历代王朝只规定了官员的休假制度,对于其他阶层的人没有什么规定。农民、商人等普通百姓只按照惯例休息。如商人一般在纪念某一行业或职业神祇的特殊假日放假,农民在春季和秋季都会有一定的假日,还有土地神的节日,就是人们常说的“社日”也会放假。
说完休假,我们来说一说春节期间民间有哪些受欢迎的娱乐项目。一般来说,娱乐之风都是从宫廷开始,民间仿效,逐渐行成风气的。
百戏
百戏 中国古代乐舞、杂技、幻术、曲艺表演等的总称。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出现,几千年以来花样迭出,百戏规模庞杂、丰富多彩、妙趣横生。主要包括各种杂技、幻术和武术(如扛鼎、转石、较武、骑术、冲狭、燕濯、履索、叠案、弄丸剑、舞轮、寻橦、吞刀、吐火等),装扮人物的乐舞,装扮动物的“鱼龙曼延”等。《汉书·武帝纪》:“元封三年春,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来观。”唐代乐舞杂技艺术空前繁荣,呈现出宫廷与豪门百戏共存并盛的局面,特别是宫廷杂技在盛唐达到极盛,显示唐帝国的博大气魄和多彩风貌。长安定期举办的庙会,有说书、杂技、歌舞表演等。
宋元明清时期的百戏活动,从宫廷到宴乐,从城镇到乡间,流行更为广泛。尤其城镇的演艺场所和乡村走会表演,都有多种形式的身体技巧内容。宋代百戏的活动中心由宫廷移向民间。北宋时汴梁(今河南开封)逢元宵节等节日有大规模歌舞百戏表演。水百戏是两宋百戏发展的一个特色,如水傀儡、水秋千、水上烟火、龙舟竞渡、弄潮等,宋代之后逐渐消失。
元代以后,百戏内容更加丰富,一般均习用各种乐舞杂技的专名,百戏一词逐渐少用。元代始称百戏为“杂把戏”,沿用至近代。明清小说中提到的“百戏”,大多为杂技和幻术。
耍猴
耍猴 由民间专业艺人驯化的猴子演出的戏。杂耍卖艺之人都会把耍猴戏作为自己的一项绝技,春节是游蹿出来表演的甚多,耍猴人多出于四川、河南等地,周游各地演出。一个猴戏班通常由两三个艺人组成,挑一箱担,牵几只猴子,走街串巷,在广场、空地上进行表演。艺人一般先敲锣打鼓吸引众人,然后给猴子穿衣服、戴假面,让它模仿人的动作,作敲锣、爬杆、作揖、翻筋斗、穿衣戴帽、摆放物品状,滑稽可掬,少数猴子还能做一些高难动作。猴子在表演中或结束时往往要端着盘子向四周观众收取赏钱。
投壶
投壶 中国古代一种游戏,也是一种宴会礼制。宾主站在离壶一定距离外,依次把箭投向壶中,以投中多少来计“筹”(得分),负者饮酒。流行于汉族地区,个别少数民族也有类似活动。起源于先秦,由儒家的“射”礼演变而来。最初礼节烦琐,对场地、所用器具及参加者有严格规定,还要有众多承担如声乐伴奏等职能的服务人员,是贵族化的游戏。箭用柘木、棘木或竹子制成,据游戏场地不同有三种长度:室内用2尺,堂上用2尺8寸,庭院用3尺6寸。游戏时,参与者与壶的间距是箭长度的2倍半。壶中装有小豆,可使投入壶中的箭弹出落地。箭有两面,呈现不同花色,代表不同得分。汉代以后,减轻礼仪束缚,加重技巧成分,流行范围有所扩展。
捶丸
捶丸 中国古代球戏项目。由唐代步打球发展而来。北宋时称“步击”。此戏形象见于今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水神庙宋代捶丸壁画。其玩法和规则在元初“宁志斋老人”所著《丸经》(2卷,共32章)中有较详细的记载:捶丸所用场地不限,平地、凹地、凸地和斜坡地均可。比赛方式有分班(组)对抗、多人对抗和单对三种。分班赛根据人数多少分“大会”、“中会”和“小会”。赛前,各自择地掘好球窝,并在离球窝50~100步的地面选定“球基”(约0.3平方米)。比赛时,各自将球从球基击入球窝,三棒内击入者得一筹(分)。如有犯规或违例行为,则一次少计一筹或倒扣一筹。对抗中以得筹多少定胜负。“大会”、“中会”、“小会”各以20、15、10筹“满赛”,参赛双方以先满赛的一方为胜。这项运动多在中国北方开展。
击鞠
击鞠 中国古代马球运动。又称“击球”、“打球”。是骑在马上用球杖将球击入球门而进行比赛的一种球戏。击鞠起源于何时何地,迄今尚无定论。唐代和宋辽金元时期击鞠特别盛行,它既是练兵手段,又是宫中一项重要的礼仪和娱乐活动。其正规比赛场地广阔平坦,周长“千步”,三面环以短垣,一面靠近殿堂。场上设有两个球门。参赛者分成两队(人数不拘),身着不同颜色服装,乘马持杖争逐击球,以击球入对方球门次数的多少定胜负。球呈红色,圆形,大小如拳,用质轻坚韧的木材制成;球杖数尺,顶端部分弯如弦月。比赛中有鼓乐助兴,唐代不少帝王和贵胄子弟爱好击鞠,有的甚至奢靡无度,“昼夜酣饮作乐,燃十围之烛以击球,一烛费钱数万”(《资治通鉴》卷二七一)。
酒令
酒令 就是在酒席上用来确定饮酒者、饮酒数量和次序的语言或技巧游戏。简称令。萌生于
限制饮酒的助兴娱乐需要,《礼记·乐记》中有记载。东汉贾逵撰有《酒令》。唐代以后,盛行于士大夫间。清俞敦培撰有《酒令丛钞》。
常见的酒令有对句、续句、射覆、投壶、猜枚、拇战、流觞、牙牌令、骰子令等方式,行酒令时必须遵循组织与赏罚制度以及酒令游戏的技巧规则。酒令的约束力很强,有“酒令如军令”之说。坐客中自荐(或众人推选)并主持行令者叫“令官”。令官先喝一杯“令酒”后出令,提出行令的题目、方法、内容、形式和要求,以及输罚杯数、席间纪律等。之后确定一人为“监令”,监督行令和罚酒,有时监令由令官兼任。行令中若输给对手,要喝“输酒”;若对答不出令题、说错话或触犯其他令规称违令,要喝“罚酒”。具体规则和形式因区域和文化传统的不同有明显差别。
总之,古代人虽然没有汽车、火车、飞机等先进的交通工具,可他们一样也得坐着马车、走着路、骑着驴儿回家过年、走亲访友。从腊月准备开始,等到正月十五闹了花灯,年才算过完。在其乐融融的气氛中,人们通过各种形式的娱乐获得了身心的愉悦,重温着家庭的亲情,协调着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