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中国剑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欠壳舟享,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船鸦签循轩辕黄帝时代。据《广黄帝本行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据以上所述,无论剑之创始人为谁,其出生于黄帝时代,可无置疑。黄帝于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庙,当时尚系初入青铜器时期,但由此推知,剑之出世极为古远,历史悠久,故后人称之「短兵之祖」,确可当之无愧。
自黄帝至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炼制技术亦逐渐进步。春秋战国之时,并定剑制,详言制剑之法。周礼考工记云:「 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两从半之,以其腊广为之。茎圆长倍之。中其茎,役其后,身甚五其茎,重九锵﹝按:周礼六两半为一锵﹞,谓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长四其茎,重七锵,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重五锵,下士服之胶她局 」。又考古记云:「剑,古器名,两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谓之腊,或谓之锷﹝即剑身﹞。背刃以下,与柄分隔青,谓之首﹝即剑盘﹞,首以下把握之处曰茎﹝即剑柄﹞,茎端旋环曰铎」。
中国在商代开始有制剑的史料记载,一般呈柳叶或锐三角形,初为铜制。当时通常是作为长兵器之下的辅助武器。
春秋战国,剑夜员拜为步战主要兵器,并不断加长。湖北江陵望山一号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 55.7厘米。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带步光之剑,杖屈卢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为阵关下。」(《典略》:「周有屈卢之矛。」)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邪。莫邪,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於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於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耶。阳怍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湛卢之剑恶阖闾之无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卢之剑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风胡子而问,……风胡子曰:『臣闻吴王得越所献宝剑三枚,一曰鱼肠,二曰磐郢,三曰湛卢。鱼肠之剑已用杀吴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卢入楚也。……臣闻越王允常使欧冶子造剑五枚,以示薛烛,烛对曰:「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故阖闾以杀王僚。一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无益於人,故以送死。一名湛卢,五金之英,太阳之精,寄气托灵,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冲拒敌。然人君有逆理之谋,其剑即出,故去无道以就有道。今吴王无道,杀君谋楚,故湛卢入楚。』」
《史记·项羽本纪》:「范增起,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於坐,杀之。』……项庄拔剑起舞,项伯亦拔剑起舞,以身翼蔽沛公,庄不得击。」……张良曰:『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越王勾践剑(2张)
汉武帝时,有超过3尺,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汉刘熙《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曰镡,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曰锋,锋末之言也。」《战国策·韩策一》:「韩卒之剑戟,皆出於冥山、棠溪、墨阳、合膊。邓师、宛冯、龙渊、太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邓师,邓国有工铸剑,因名邓师。宛冯,宛人於冯池(荥阳)铸剑,故号。龙渊,河南西平有龙泉水,亦名龙渊,可以淬刀剑,特坚利,故名。太阿,《吴越春秋》:吴有干将,越有欧冶,
《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剑道》《剑理》三十八篇。
东汉时剑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而用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汉代后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东汉·班固《汉书·李广苏建传》:剑斩虞常。
《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
唐代剑亦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 后剑与道教结下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一。
宋·欧阳修《泷冈阡表》:回顾乳者剑汝而立于旁。
明 陈继儒《大司马节寰袁公(袁可立)家庙记》:“冠归农,剑买牛。繙图史,凿田畴。睢阳世世如金瓯。”
潘岳《马获督诔序》:有司马叔持者,白日于都市手剑父仇。
《初学记·武部·剑》:「其後楚有龙泉,秦有太阿、工布,吴有干将、镆铘、属镂,越有纯钧、湛卢、豪曹、鱼肠、巨阙诸剑。」《管子》曰:「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使使聘之,问以剑戟之术。处女将北见於王,道逢一翁,自称袁公,问於处女:『吾闻子善剑,愿一见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隐,惟公试之。』于是袁公即执林于竹,竹枝上颉桥未堕地,女即捷末,袁公则飞上树,变为白猿,遂别去。见越王,越王问曰:『夫剑之道则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长於无人之野,无道不习。不达诸侯,窃好击之道,诵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门户,亦有阴阳,开门闭户,阴衰阳兴。凡手战之道,内实精神,外示安仪,见之似好妇,夺之似惧虎。布形候气,与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腾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来,不及法禁。纵横逆顺,直复不闻。斯道者,一人当百,百人当万。王欲试之,其验即见。』越王即加女号,号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剑术之要。所谓「门户幽明(阳)」,即斗剑时进退纵横之法。而「内实精神,外示安仪」,则是描述斗剑时精神贯注,从容不迫,观变进招的形态。),金庸更将此段传奇,写进了他的武侠小说《越女剑》中,将剑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划与探讨。
在剑的演练中,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种。「站剑」一般指动作迅速敏捷,静止动作沉稳,富雕塑性。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断,均匀而有轫性。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刀,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初学记·武部·剑》:赵晔《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剑五枚,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实非宝剑也。今豪曹五色,黯然无华,已殒其光,亡其神,此剑不登斩而辱,则堕於饮中矣。』王曰:『寡人置剑卢竹上,过而坠之,断金兽之颈,饮濡其刃,以为利也。』」《初学记·武部·剑》:《吴越春秋》又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豪曹,四曰鱼肠,五曰巨阙。秦客薛烛善相剑,越王取豪曹、巨阙、鱼肠等示之,薛烛皆曰:『非宝剑也。』取纯钩示,薛烛曰:『光如屈阳之华,沉沉如芙蓉始生於湖,观其文如列星之行,观其光如水溢於塘,此纯钩也。』取湛卢示之,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精,寄气托灵,有游出之神,服此剑,可以折冲伐敌,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允常乃以湛卢献吴,吴公子光弑吴王僚,湛卢去如楚。」
《史记·苏秦列传》裴 《集解》引《吴越春秋:「楚王召风胡子而告之曰:『寡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寡人欲因此请二人作剑,可乎?』风胡子曰:『可。』乃往见二人作剑,一曰龙渊,二曰太阿。」
《初学记·武部·剑》:《贾子》: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
《初学记·武部·剑》:《春秋繁露》:「礼之所兴也,剑之在左,青龙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周官》:「桃氏为剑,腊(两刃)广二寸有半寸,两从半之(剑脊两面杀趋锷者),以其腊广为之茎围,长倍之,中其茎,设其後,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谓之上制,上士服之。」《孔子家语·好生》:「子路戎服见於孔子,拔剑而舞之,曰:『古之君子,固以剑自卫乎!』」
《庄子·说剑》:「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於前,死伤者,岁百余人。」从文中可见,当时剑术是作为主要武艺存在的。但此文不可全信,盖此文文章风格和主旨与《庄子》其他文章相差太大,乃后人伪托的可能性甚大。
《吕氏春秋·疑似》称:“使人大迷惑者,患剑似吴干者。”可见,即使是相剑术士,对于一般铜剑之貌似名剑也很头痛,要予以鉴别,就必须精通铸剑之术,能够识别优劣。故相剑术又以铸剑术为基础。《吕氏春秋·别类》记:“相剑者曰:白所以为坚也,黄所以为牣(韧)也,黄白杂则坚且牣,良剑也。”这句话大概出自相剑术士的相剑经,它就是以铸剑术为依据,结合铜剑的形貌特征和流传使用情况等,即今之所谓掌故,这样才能够最终鉴别名剑的真伪。《吴越春秋》记有薛烛为越王允常相剑的故事,他事先并不知情,仅凭观察,判明了各剑的名称、优劣,并历数其特征、来历和流传始末。这虽是后人编造的传说,但大致反映了相剑的情形。
《韩非子·说林上》也记有一则与相剑有关的故事:
曾从子是一位善相剑之人,客游卫国。卫君怨吴王,曾从子就说:吴王好剑,我是相剑者,请大王让我去为吴王相剑,乘机将他刺死。卫君却说:“你这样做并非缘于义,而是为了利。吴国富强,卫国贫弱,你如果真去了,恐怕反会为吴王用之于我。于是就将曾从子逐走了。
这个故事来看,春秋晚期似已有相剑术。尽管《说林》中的故事都是为游说而编集的事例,有些来源于传说,有些是韩非自己杜撰的,不一定真有其事;但说相剑术大约初起于春秋晚期,却完全有可能,因为古代铜剑正是在这个时期趋于成熟兴盛,并在战争和社会生活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剑西洋剑
西方的长剑,亦是历经千年传承下来的,经历了无数战争的考验,而且不论大兵团作战还是步兵小规模战争,都有很好的作用。在罗马衰落后的维京入侵时期,长剑就开始大规模用于散兵作战和劫掠的争斗中,之后随着法兰克和神圣罗马的崛起以及英格兰苏格兰的对立,城堡之间的领主战争更造就和验证了长剑的优势,在随后的十字军时期,由于面对阿拉伯优异的冶炼工艺,欧洲剑经历了一次学习和完善的年中由于重装甲逐步出现才使长剑逐渐失去了实用价值。
剑文化
东西方差异
在东方和西方文明中,剑都是一种地位比较高的武器。在中国古代,剑被称作“百兵之君”,常常被当作一种高贵的装饰品。从皇帝到文人都喜欢佩剑以显示身份。此外,剑也被当作一种仪式道具,比如在中国道教仪式中,剑常常被作为一种降伏妖魔的法器;在欧洲,剑被用于册封爵士与骑士,这个习惯一直流传到今天。
中国剑文化
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曹丕《典论·自叙》:「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於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时酒酣耳热,方食芊蔗,便以为杖,下殿数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为之。余言吾法急属,难相中面,故齐臂耳。展言愿复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伪深进,展果寻前,余却脚?,正截其颡,坐中惊视。余还坐,笑曰:『昔阳庆使淳于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术,今余亦愿邓将军捐弃故技,更受要道也。』一坐尽欢。」(《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这段有声有色的记载,反映了当时剑术的高超和斗剑风的兴盛。
杨泉《物理论》:「阮师之作刀,受法於金精之灵,七月庚辛,见神於冶监之门,向西再拜,金神教以水火之齐,五精之链,用阴阳之候,取刚柔之和,三年作刀千七百七十口,其刀背夹刃,方口洪首,截轻微不绝丝发之系,斫坚刚无变动之异。」
由于西汉时期环首刀的兴起且更符合骑兵作战,剑逐渐退出战争舞台至东汉后剑逐步向个人自卫和地位象征转化成为种饰品。隋唐时期剑亦被文人墨客视为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的饰物。《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
舞剑在唐代兴盛起来,杜甫<舞剑器行>描述公孙大娘舞剑绝技:「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爧(líng)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江海凝清光。」剑的声光,似闻如见,精湛技艺,如呈眼前。
明唐顺之《武编》说:宋太宗「选诸军勇士数百人,教以舞剑,皆能掷剑空中,跃其身左右承之,妙绝无比。会北戎遗使修贡,赐宴便殿,因出剑士示之,袒裼鼓澡,挥刃而入,跳掷承接,霜锋雪刃,飞舞满空。」这些高超绝技,对後来剑术套路及表演技艺的发展,影响很大,至今我们演练的武术套路中,亦有所见。
金庸《笑傲江湖》中的「独孤九剑」,就是惊绝的特技。
明代各武术流派,在剑术应用的基础上,创造了不少珍贵的剑法,如何良臣《阵纪》所云:「卞庄子之纷绞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生之愿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起之出手法」等,这些剑法为後世剑术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扫等为主。它的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似飞凤」,由此可知其妙。
剑的各部位包括有:剑身、剑尖、剑锋、剑末、剑脊、剑刃、剑格(或剑肩)、剑箍(可能有)、剑柄、剑首、剑鞘和穗。
剑文物
越王勾践剑
通高55.7厘米,宽4.6厘米,柄长8.4厘米,重875克。
1965年冬天出土于湖北省荆州市附近的望山楚墓群中,剑上用鸟篆铭文刻了八个字,“越王勾践,自作用剑”。
这把青铜宝剑穿越了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但剑身丝毫不见锈斑,且依然锋利无比,闪烁着炫目的青光,寒气逼人!
此剑出土后曾一剑划破20多层的复印纸,享有“天下第一剑”的美誉,甚至一度被怀疑是传说中的神剑“纯钧”。
至今为止,此剑是出土的唯一一把越王勾践剑,现藏于湖北省博物馆。
越王者旨於睗剑
通长52.4cm。
越王者旨於睗剑(2张)
1995年,上海博物馆馆长、著名青铜器专家马承源先生以136万元港币购回此剑,后经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出资买剑并捐赠给浙江省博物馆。
此剑的所有者为“越王者旨於赐”。越王於赐即越王鼫与(公元前464年—前459年在位),他就是曾“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之子。
此剑现藏于浙江省博物馆。
战国“戉王州句”铜剑
通长56厘米,宽4.5厘米。
此剑于1977年在湖南益阳赫山庙42号墓出土,可能是楚人的战利品。
此剑的主人是戉王州句,即越王朱勾,是不寿的儿子,勾践的曾孙。
此剑现藏于湖南省博物馆。
燕王职剑
通长62厘米,剑身长52.8厘米,宽4厘米,茎长9.2厘米,茎宽1.8厘米,重650克。
1977年洛川严庄村战国墓出土。
此剑出土时剑身已断成两截,剑身后部有铭文:郾王职作武业著(鐯)剑。燕王职当即燕昭王,其名为职。此剑由燕国传入秦国并随葬入墓。
此剑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
吴王光剑
总长77.3厘米,剑格宽4.8厘米,剑体长65厘米,重1公斤。
此剑于1993年春安徽南陵县盗掘出土,旋即流入香港古玩商肆,后由上海博物馆以重金购回。
这把剑身饰有精美花纹的吴王光剑在历经2500余年后仍锋利无比。此剑由香港空运回上海的时候,前往机场接机的上博工作人员发现“吴王光剑”已将保护它的数层内包装纸尽数割破!
由于此剑剑身近腊处有两行阴刻篆字铭文:“攻吾王光自乍(作),用剑以战戍人。”从而可以确认是吴王光(即吴王阖闾)使用的剑。
此剑现藏于上海博物馆。
吴王夫差青铜剑
全长59.1厘米、剑身宽5厘米。
1976年在河南省辉县出土,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此剑剑锷锋利,剑身满饰花纹,剑谭饰嵌绿松石兽面纹,近镡处有铭文10字“攻(吴)王夫差自作其元用”。
夫差是吴王阖闾的儿子,于公元前495年继王位,次年击败越王勾践,继而转师北上,争霸中原。
吴王光青铜剑
长50.7cm,宽5cm,茎长9cm。
1964年在山西原平出土,原藏于山西博物院,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此剑系春秋后期,剑茎短,长锷。剑首圆形,茎圆柱形,中间两条凸棱,脊断面菱形。剑格两面有兽面纹。剑身两侧饰火焰纹。近剑格处有铭文,自己剥蚀,大体可辨为两行八字:“攻吴王光 自作用剑”。
兵马俑秦剑
此剑出土于秦兵马俑二号坑,出土时被一尊高级军吏俑压弯。但是之后,这把被压弯千年的剑竟然弹直,当场去土锈后,表面光亮如新,剑刃非常锋利,一剑可划透12层报纸。
科研人员测试后发现,剑的表面有一层10至15微米的含铬氧化物保护层,表明曾采用铬盐氧化处理技术。这些兵器的表面有一层含铬化合物的氧化层,其含铬量达到0.78%至2.32%,厚度为10至15微米。用氧化铬防锈是一种先进的工艺方法,经过了铬盐氧化处理的青铜兵器具有防腐抗锈的良好性能,所以这些兵器虽藏在地下2000余年仍然无锈,光亮如新。现代铬化处理技术是德国和美国在20世纪分别获得发明专利权的,而且防锈一般只能保持60年左右,而2200年前的秦代人是怎么掌握铬盐氧化处理技术的,至今还是一个谜。
此剑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
春秋·菱形暗格纹剑
长60.6厘米、宽5厘米。
1965年湖北江陵望山一号墓出土。此剑即大名鼎鼎的越王勾践剑之“副剑”,形貌、纹饰与勾践剑高度相似,1965年12月与越王勾践剑同墓出土。
越王勾践剑出土时在墓室内棺、墓主人邵固的左手边,为其心爱至宝;此菱形暗格纹剑,则出土于该墓的边箱内,为重要陪葬品。此剑原本与越王勾践剑一同收藏在湖北省博物馆,后调归中国历史博物馆(今国家博物馆)收藏。
越王者旨於睗剑
越王者旨於睗剑(苏州东吴博物馆)(2张)
长56.8厘米。剑身修长,有突起的中脊,两侧刃部有两度弧曲,顶端收聚成尖锋。剑茎为圆柱体,并有两道突起的箍,剑格上铸有铭文:越王者旨於赐剑。
越王州句剑
长59.1厘米,剑身修长,有中脊,两侧出刃,刃作两度弧曲状,顶端收聚成尖锋。剑首向外翻卷作圆饼形,内铸若干道细小的同心圆纹;剑茎为圆柱体,并有两道突起的箍。宽格上铸有“越王州句自作用剑”。该剑铸造精良,为历代传送的名剑之一,被评定为国宝。
此剑现藏于苏州东吴博物馆。
青铜鎏金嵌绿松石剑
剑身修长,剑格上采用了鎏金工艺。剑柄上端两侧及中部各嵌有绿松石,握柄处有均匀分布的细小颗粒,起到防滑的作用。
此剑现藏于苏州东吴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