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枪
(1)长竹杆火枪
说到长竹杆火枪,人们就会想起它的创制者陈规和德安守城战的故事。陈规,字元则,山东密州安丘(今山东诸城)人,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任德安(今湖北安陆)知府,是力主抗金的地方官员。他从受任到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之间,全力加强城防,准备抗金。不料在绍兴二年六月,有一股被金军战败后的宋军转而为盗,前来劫掠德安。为了进行攻城,他们制备了一种高三丈五尺、阔二丈、底盘长六丈,上分三层的大型攻城器械——天桥,准备攻城。天桥的四面都蒙上牛皮、厚毡,遮挡矢石,士兵可从后面分三层登桥攻城。陈规一面用干竹、柴草及300多头火牛准备火攻,同时又用“火炮药造下长竹杆火枪二十余条”,待机焚烧天桥。当这股军队猛烈攻城时,陈规乘天桥在被填的壕面上倾陷之机,一面指挥士兵推柴草至天桥下焚烧,一面又组织一支由60人编成的长竹杆火枪队,自德安城西门冲出,点着枪内火药,喷出火焰,烧着天桥,天桥很快化为灰烬。其余守军也采用各种方式打退乱军的进攻,取得了德安守城战的胜利。陈规也因此成为创制和最早使用管形火器的军事技术家。
(2)飞火枪
陈规创制的长竹杆火枪,由于枪身长大,需要三人使用一支,单兵难以使用。时隔百年之后,金军士兵使用的飞火枪终于问世。飞火枪在长枪头部后面绑附一个火药筒,筒身用16层上好的敕黄纸糊成,长二尺多,内装火药与铁屑等物,有火捻从中通出。作战时,士兵持枪一支,带铁罐一个,内藏火源,用以点着枪内火药,火焰可喷出一丈多远,烧灼敌兵。飞火枪小巧轻便,利于单兵手持,因其可将火焰喷射至一丈多远,故有飞火枪之名。飞火枪创制后,金军将其视为秘密武器,用以对付蒙军的进攻。南宋绍定六年(公元1233年)正月,金军将领崔立在南京(今河南开封)战败,向蒙古军献城投降。金哀宗已在绍定五年十二月,率领少数臣僚和将士逃往归德(今河南商丘县南)。蒙军亦尾追而至。金忠孝军将领蒲察官奴,秘密准备火枪、战具,准备袭击蒙军。绍定六年五月五日,蒲察官奴率450名忠孝军,编成飞火枪队,夜袭蒙军兵营。蒙军从梦中惊醒,一时手足无措,金军450支飞火枪火焰齐喷,营房四下火起,蒙军纷纷溃逃,慌乱中跌入河中淹死者有3500多人。金军焚烧了蒙军的营寨,取得了夜袭蒙军的胜利。
金军创制的飞火枪,枪小而轻,便于单兵携带,能独立作战,既可喷射火焰烧灼一丈多远的敌军士兵,又能在火焰喷射完毕后,用锋利的枪头刺敌。这是我国兵器发展史上第一次装备集群士兵作战的单兵火枪,也是最早的一种单兵两用火枪。它的创制和使用,标志着我国单兵火枪的正式诞生。
(3)突火枪
飞火枪虽能喷焰灼敌,但还不能用发射物击杀敌军。南宋开庆元年(公元1259年),寿春府(今安徽寿县)地方的抗金军民,制成了能用发射物直接击杀敌军的突火枪(见图20)。此枪以巨竹为枪筒,筒内装填火药与子窠〔ke科〕(一种最早的弹丸)。使用时,士兵点燃火药,射出子窠,击杀敌人,响声传闻甚远。由于这种枪是在火药燃烧后气体突然膨胀而将弹丸射出的,因而被称为突火枪。突火枪已经具备管形射击火器的三个条件:一是枪筒,可用它装填火药与弹丸;二是火药,可用它将弹丸射出;三是子窠,可用它击杀敌人。突火枪创制之事,历来受到各国火器史研究者的重视,称道它是后世枪炮的鼻祖。
图20 突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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