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斗兵器

  (1)矛和枪
  矛是用于直刺、扎挑的一种长柄格斗兵器。又有鍦〔shi施〕、□〔cong匆〕、铤〔chan禅〕、矟等名称。由矛头和长柄组成。不同时代与用不同材料制成的矛头虽有差异,但从其基本构造上看,矛头有尖锋、侧刃、矛叶、矛脊、装柄用的骹〔qiao敲,又称筩〕、附在骹侧用于绑固矛头的环纽等部位(见图1)。不过原始社会晚期用于狩猎的矛头,形状并不统一,它们大多用尖形的石块或骨、角制成矛头,尔后绑在竹、木柄上,成为最简单的石矛、骨矛和木矛。从浙江省余姚县河姆渡遗址(距今约7000—5300年)、山东省日照市尧王城龙山文化遗址(距今约4900—4000年)出土的木矛、石矛和骨矛可知,当时的矛头大约长10—20厘米,阔1.4—2厘米,外形呈等腰三角形。有的矛头在两面居中部位有凸形脊棱,横截面呈等边三角形或菱形,前有锐利的尖锋,后部有铤〔ting挺〕或刻成凹口和圆孔,以便安柄。这些构造特点说明,大约在5000年以前,矛的形状已经基本定型。



  图1 矛头各部的名称
  出土的实物表明,我国至迟在公元前16—前11世纪的商代,青铜制作的阔叶矛已成为军队重要的格斗兵器。西周至春秋有步卒使用的酋矛和车兵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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