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与西方体育论战几十年鲁迅曾极力冷嘲热讽

在民国,武术迎来了黄金时期,也恰恰是在民国,武术与西方体育有了相互的对冲和碰撞,而武术也在其间更加体育化。

关于武术体育化的概念最早出现在20世纪30年代的《国民体育实施方案》,《方案》将武术称为国术,认为它是为我国民族固有的身体活动方法。一方面可供给防身自卫技能,另一方面是锻炼体格之工具。1943年的第二版概念为:所谓民族之传统体育者,即我国固有之武术也,不独在运动上具有相当之价值,且对于自卫上有显著之功效。”(《中央国术馆成十五周年纪念宣言》)。

尽管很多人认为武术竞技化既是消解武术整体性的过程,亦是一条去文化之路,但武术的体育功能一直被人认可。不过在武术黄金时期的民国,武术逐渐体育化也恰恰离不开一场论战,这也是西方近代体育与中国传统武术两种异质文化之间最为明显的对峙和冲突。

1914年,当时的济南卫戍司令官马良邀请各派武术专家修订的《中华新武术》获民国教育部的审定推行,迅速进入学校,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当时纷纷扬扬的武术热。但也随即引发争议,这一争议后来发展成为近代中国体育史上著名的“土洋体育之争”。

这是一场以现代西方体育和以武术为代表的本土传统体育,二者究竟谁应成为中国体育的主流的争论,前后延续了将近20年。

对于这场争论有支持,有反对。此时,新文化运动已蓬勃兴起,传统文化正受到巨大的冲击与批判。因受“庚子拳乱”的负面影响而沉寂已久的民间武术又活跃起来,而且是一面高扬“数千年秘密之绝技”的旗帜,一面又借用西洋与东洋的“体操”、“体育”之名出现在社会上,并且堂而皇之地走进学校,这个现象立即引起鲁迅、陈独秀等新文化领军人物的关注与批判。

鲁迅是最早作出激烈反应的人之一。1918年11月15日,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了《随感录第三十七》,对“新武术”、“中国式体操”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语虽尖刻,但他的确抓住了问题的要核之处:“近来很有许多人,在那里竭力提倡打拳。记得先前也曾有过一回,但那时提倡的,是满清王公大臣,现在却是民国的教育家,位分略有不同。至于他们的宗旨,是一是二,局外人便不得而知。现在那班教育家,把‘九天玄女传与轩辕黄帝,轩辕黄帝传与尼姑’的老方法,改称‘新武术’,又是‘中国式体操’,叫青年去练习。” 鲁迅怀疑“教育家”们提倡“新武术”与“满清王公大臣”提倡的“义和拳”,实际是一脉相承,本质是封建文化;“体育”无非是个名号,最终还会堕入“枪炮打不进”的愚昧境地。在体育作用上,他更钟情西洋体育,对“武松脱铐”一类“把戏”表示鄙夷。与鲁迅相呼应,陈独秀的批评之声同样尖锐且更具体。1918年11月,陈独秀在《新青年》撰文攻击马良的新武术“和义和拳一模一样”。

而1932年刘长春在洛杉矶奥运会赛场失利后,土洋体育的争论从未停息。1932年8月7日,天津《大公报》就刘长春失利的问题发表社论,提出让全体国民脱离洋体育,回归到土体育上。《大公报》一向以社评著称,此文在国内体育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先是8月11日,中央国术(武术)馆馆长张之江率先撰文响应,提出要把中国传统的武术普及,并列举了武术的种种优点。

而体育类的专业刊物《体育周报》则反对《大公报》的社评,提出洋体育的种种好处,并指出了不管土体育洋体育,只要适合国人,就应该发展,不能因噎废食。此后,不断有人撰写文章继续论战。

这场几十年之久的论战也从另一个侧面加速了武术与现代体育的融合。无论是国术馆还是民间的武术社团以及学校,都逐渐把现代体育的竞技规则等等融入了武术之中。于是,在教授方式、竞技化等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下,武术的体育功能也越发凸显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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