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十大要序》

一曰“三节”
举一身而论之,则“手肘为梢节。腰腹为中节,足腿为根节”。然分而言之,则“三节”之中,亦各有三节”也。
如手为梢节之梢节,肘为梢节之中节,肩为梢节之根节,此梢节之“三节”也。

头为中节之梢节,膝为根节之中节,胯为根节之根节,此根节之“三节”也。
总之,不外乎起、随、追而已。盖梢节起,中节随,根节追之,庶不致有长短曲直,参差俯仰之病,此“三节”之则,所以贵明也。

二曰“四梢”
“四梢”者:“发为血梢,甲为筋,牙为骨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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